2010年6月7日凌晨時分,是我司辦公大樓進行外墻整飾工程的第二天,由市國稅服務處借調至商務中心值夜班的安全管理員覃志偉、孫東旭在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由工程棚架進入室內準備進行偷盜,立即聯手制止該名男子的偷盜行為并將其扭送至派出所,有效保障了我司辦公大樓內所有財產的安全。
事后,我司將根據《廣州虹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員工手冊》的相關規定對覃志偉、孫東旭兩位員工的恪盡職守、以實際行動維護公司聲譽和財產安全的行為進行了表彰和獎勵,同時也要求各部門、項目部提高警惕,加強安全管理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以保障業主的人身及財產安全。